深情眼:闪婚之后我拉黑了小老公 第一章 闪婚又闪离,北漂续前缘 叶濛拖着二十八寸的行李箱站在 Y 城高铁站时,兜里还揣着刚领没满二十四小时的结婚证。红本本烫金的 “结婚证” 三个字,在阳光下晃得她眼睛发花,像极了这场荒唐闪婚的注脚。 北漂五年,叶濛从月薪三千的实习生熬到年薪三十万的策划总监,最后却栽在了 “催婚” 上。母亲一场 “心脏病” 发作,她连夜赶回老家,刚进医院就被架到了相亲桌前
第十个故事:桀骜校霸 × 内敛软妹 你听得见 柳思嘉的十八岁生日会,办得像场小型晚宴。 市中心的独栋别墅灯火通明,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光,草坪上搭着白色帐篷,香槟塔冒着气泡,穿着精致礼服的同学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,话题绕不开一个名字 —— 班盛。 作为学校里最惹眼的存在,班盛家境优渥,长得痞帅,性格桀骜难驯,上课睡觉、逃课翻墙是家常便饭,却凭着一张帅脸和不羁的气场,成了不少女生的 “意难平”
第七个故事:冷峻学霸竹 × 软萌咸鱼转校生 林晓星转学到重点高中的第一天,就被班主任安排坐在了年级第一的江竹旁边。江竹是全校闻名的冷峻学霸,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,眼神淡漠,周身散发着 “生人勿近” 的气场,笔记记得工整如印刷体,连走路都带着 “效率至上” 的节奏。 而林晓星,是个标准的咸鱼软妹,最大的梦想是 “躺平过好每一天”,成绩中游,爱好是吃和睡,唯一的优点是性格软乎乎,没脾气。 原以为这是
第一章 城楼抉择,生死一诺 景和元年,冬。 朔风卷着雪沫,刮过邺城的城墙,三十万叛军的铁蹄踏碎了皇城的宁静。城楼之上,沈清欢被两名叛军架着胳膊,冰冷的剑锋紧贴着她的脖颈,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。 她垂眸看着下方黑压压的人群,目光最终落在那抹玄色身影上 —— 澹台烬。 他一身龙袍染血,墨发凌乱地贴在苍白的脸颊上,昔日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,此刻正死死锁着她,眼底翻涌着惊涛骇浪。作为天生邪物
第一章 家破人亡,沦为囚鸟 20 岁生日那天,陆嫣的世界彻底崩塌了。 曾经的她是江城最娇贵的小公主,老爸陆臻是商界响当当的人物,把她宠得十指不沾阳春水,吃穿用度皆是顶配。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商业狙击,让陆氏集团一夜破产,负债累累。而主导这一切的,是江城新晋的冷血新贵 —— 沈括。 那个男人,传闻手段狠戾,性情冷僻,年纪轻轻就手握庞大商业帝国,没人敢招惹。陆嫣只在商业酒会上远远见过他一次
一、古宅里的钟表匠 林晚继承祖母的古宅时,村里人都劝她赶紧卖掉。“那房子邪门得很,半夜总传来钟表滴答声,还有人见过穿黑大衣的男人在院子里徘徊。” 她偏不信邪。古宅确实老旧,木质楼梯踩上去吱呀作响,书房里摆着一座巨大的落地钟,指针永远停在凌晨三点。入住的第一晚,林晚被一阵清晰的滴答声吵醒,她壮着胆子下楼,看见书房门缝里透出微弱的烛光。 推开门的瞬间,她吓得浑身僵硬。一个身形颀长的男人背对着她
第一章 怪物的烙印,不敢言说的爱 我出生时右手带着一块暗红色的胎记,像蔓延的荆棘,爬满了整个手背。村里的老人说,这是怪物的印记,带着不祥的预兆。 从记事起,“怪物” 这两个字就像魔咒一样跟着我。孩子们见了我就跑,嘴里喊着 “异类”“不祥之人”;大人们看我的眼神,要么是恐惧,要么是厌恶,没人愿意靠近我。 我渐渐学会了藏起右手,总是用袖子紧紧裹着,走路时低着头,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。我知道
第一章 仙女落凡尘,偏爱桀骜色 古典舞界的颁奖礼后台,秦梵刚结束一场惊艳四座的《洛神赋》表演,一袭水袖长裙还未换下,墨发松松挽起,露出天鹅般优美的脖颈。她站在化妆镜前补妆,冷白的肌肤在灯光下近乎发光,眉眼清冷,唇线分明,活脱脱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模样。 “梵姐,网上又在刷你‘内娱古典舞天花板’的词条了!” 助理小夏拿着手机跑过来,语气激动,“还有人说,能配得上你的男人还没出生呢!”
第一章 守寡寒夜,悔不当初 灵堂的白幡在寒风中猎猎作响,纸钱焚烧的灰烬被卷得漫天飞舞,像极了华阳此刻破碎的心。 她穿着一身素白的孝服,跪在冰冷的地上,面前是丈夫萧策的灵柩。三天了,她不吃不喝,眼神空洞地望着那具漆黑的棺材,仿佛这样就能将那个总是寒着一张脸的男人重新望回来。 萧策是镇国大将军,少年成名,战功赫赫,却性子冷硬,沉默寡言。成婚三年,华阳对他几乎是哪哪都不顺眼。 她嫌弃他天天寒着一张脸
第一章 选秀惊鸿,偏选病王 紫禁城的春日,御花园里牡丹开得正盛,姹紫嫣红,衬得一众秀女花枝招展。可这份热闹,却唯独与角落里的惠王萧彻无关。 萧彻斜倚在轮椅上,一身玄色锦袍,墨发用玉冠束起,面容俊美得近乎妖异,却毫无血色,眼底更是一片沉沉死气,像极了一尊精致却冰冷的玉像。他自幼双腿有疾,不良于行,这些年深居简出,性子愈发孤僻寡淡,京中人人都道惠王命薄,是个活不长的病秧子。 今儿个是选秀的日子















